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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恩施州州直企事業(yè)單位引人才12名公告

2024-03-22 11:27:20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恩施州2024年州直企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實施“才聚荊楚·智匯恩施”工程,為恩施州加快建設“兩山”實踐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提供人才支撐,根據《恩施州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恩施州人才文〔2023〕3號)(以下簡稱《引才辦法》)相關精神,經州委組織部(州委人才辦)研究,恩施州州直企事業(yè)單位2024年擬引進一批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恩施州州直企事業(yè)單位2024年計劃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12名,其中:高層次人才(D類)9名,急需緊缺人才(E類)3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恩施州2024年州直企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人員(2024年底畢業(yè)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經招聘組織部門、單位審核同意應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屆畢業(yè)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應聘;

5.現(xiàn)役軍人;

6.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已在恩施州轄區(qū)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編制保障。事業(yè)單位引進的人才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有空編的使用空編,沒有空編的使用人才編制“周轉池”編制。

(二)崗位待遇。事業(yè)單位引進的人才試用期一年,D類人才具備專業(yè)技術七級及以上崗位聘用資格條件的聘在相應崗位,達不到條件的享受專業(yè)技術七級崗位經濟待遇;E類人才具備專業(yè)技術十級及以上崗位聘用資格條件的聘在相應崗位,達不到條件的享受專業(yè)技術十級崗位經濟待遇;沒有空崗的設置特設崗位;引進后首次申報職稱評審不受單位崗位職數(shù)限制。

(三)生活補貼。引進人才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年內,按D類人才每月4000元、E類人才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fā)放生活補貼。

(四)住房保障。引進人才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年內,由用人單位提供周轉性住房;未提供周轉性住房的,按D類人才每年12000元、E類人才每年9000元標準給予租房補貼。在州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可低至房屋總價的20%,同時按D類人才10萬元、E類人才4萬元標準,在聘用后的第三年給予購房補貼。

(五)其他政策。引進人才在戶籍遷移、檔案托管、社保轉移、醫(yī)療就診等方面享受“綠色通道”服務;其家屬按合規(guī)、對等、自愿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協(xié)調相關部門妥善安置隨遷就業(yè);子女就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優(yōu)待。

(六)最低服務期限。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3年聘用(勞動)合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線上報名與現(xiàn)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種報名方式。

1.線上報名。應聘人員通過恩施州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enshi.pzhl.net/index.php)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日17:00,4月2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州直主管部門或直屬事業(yè)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網上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日12:00。

2.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現(xiàn)場需提交以下材料:《恩施州2024年州直企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暫未領取到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提交相關證明和承諾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為30天內的查詢結果),有國外、境外留學經歷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相關部門(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引進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F(xiàn)場報名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1)在武漢理工大學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17:30。

(2)在華中科技大學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3)在武漢大學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下午14:00-18:00。

(二)對應聘人員的特別提醒

1.每名應聘人員僅能報考1個崗位。

2.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對已選報的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補充信息后重新選報該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3.應聘人員應誠信報考,理性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專業(yè)等報考資格條件”要求,選擇自身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相應填寫報考信息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lián)系。

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1.關于相關時間節(jié)點。年齡起算時間為1月1日,如某崗位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則應聘該崗位人員應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原則上學歷學位、相關資格證書取得并提供的時間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底畢業(yè)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經招聘組織部門、單位審核同意應聘的除外)。專業(yè)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2.關于崗位所需專業(yè)。《崗位表》中列明的崗位所需專業(yè),系招聘單位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專業(yè)目錄設定,教育部頒布的專業(yè)目錄中沒有列入但相關院校確有開設的專業(yè),招聘單位可另行申報設置。對部分教育部頒布的專業(yè)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yè),但相關院校確有開設,且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崗位專業(yè)要求緊密相關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3.關于專業(yè)工作經歷。報考崗位有專業(yè)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崗位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fā)放證明等),離校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實訓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yè)工作經歷。

4.關于資格復審。入圍資格復審考生按招聘組織部門(單位)通知要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稱證書、專業(yè)工作經歷等與崗位資格條件相匹配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有效復印件(暫未領取到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提交相關證明和承諾書)。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須向招聘單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相關部門(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專業(yè)水平測試

1.對于學歷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引進崗位計劃人數(shù)比例為1:1時,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應聘人數(shù)與引進崗位計劃人數(shù)比例超過1:1時,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測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即為測試總成績。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等另行通知。

2.對于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數(shù)是否達到1:10確定是否增加筆試,即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數(shù)達不到1:10(不含10)的,直接進入面試(包含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展示、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達到1:10(含10)的,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測試。具體測試方式依據招聘崗位報考實際情況確定,確定后將與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直接進行面試的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即為測試總成績。采取“筆試+面試”方式測試的,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表》中該崗位面試入圍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在面試考前劃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測試(包括筆試、面試)入圍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按規(guī)定程序報州委人才辦、州人社局同意,可保留(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可同步組織實施。應聘人員依據專業(yè)水平測試總成績,按引進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同一招聘崗位因考生總成績相同而導致體檢、考察名額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大于1:1時,可結合專業(yè)特點依規(guī)組織加試,加試設置最低合格線,達到加試最低合格線的,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其到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2.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人員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應聘人員,應按醫(y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4.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單位可分崗位按專業(yè)水平測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xiàn)、職位匹配、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疾熘羞要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fā)現(xiàn)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單位可分崗位按專業(yè)水平測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七、公示及備案

用人單位應根據應聘人員專業(yè)水平測試總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在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將擬聘結果報州委人才辦、州人社局審核備案。

八、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州委人才辦、州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各單位為新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落實相應待遇。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遞補及其他特殊情形的處理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用人單位報州委人才辦、州人社局核準后,依據考生測試總成績及體檢、考察結果,依次等額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出現(xiàn)異議,經查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擬聘人員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擬聘人員經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

(四)在候聘期內已聘人員依規(guī)辭聘或經查實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聘用資格的;

(五)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測試(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等環(huán)節(jié)或其他不按要求應聘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十、其他事宜

(一)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的聯(lián)系信息準確有效,并保持聯(lián)絡暢通。因電話或郵件聯(lián)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本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未盡事宜,按現(xiàn)行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

州委人才辦:0718-8236117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46709

州政府國資委:0718-8222386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18-8246006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附件1.恩施州2024年州直企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恩施州2024年州直企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教育部專業(yè)目錄.rar

中共恩施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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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uy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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