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嘉獎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5%;記三等功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10%;記二等功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20%;記一等功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30%;授予榮譽稱號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40%。本人基本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之和(執(zhí)行其他工資制度的國家公務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獎金標準可以按照國家公務員授獎當月基本乘以12個月計算。對在突發(fā)事件中,給予適當提高獎品或者獎金標準
對在工作中取得優(yōu)良成績,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yōu)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績的,應當給予嘉獎;
對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在本單位表現(xiàn)突出的,應當給予記三等功;
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在本系統(tǒng)具有一定影響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二等功;
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在全市或者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或者有其他顯著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一等功;
對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對授予榮譽稱號的公務員,可以給予晉升職務工資檔次獎勵,也可以給予一次性獎金。
獎品或者資金標準:
嘉獎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5%;記三等功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10%;記二等功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20%;記一等功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30%;授予榮譽稱號一般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的40%。本人基本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之和(執(zhí)行其他工資制度的國家公務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獎金標準可以按照國家公務員授獎當月基本乘以12個月計算。對在突發(fā)事件中,給予適當提高獎品或者獎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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