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8 10:03:43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槐荫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槐荫区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山东济南槐荫区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14人公告,为保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正常开展,更好服务退役军人群体,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工作需要,将2021年济南市槐荫区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保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正常开展,更好服务退役军人群体,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工作需要,将2021年济南市槐荫区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群众观念,热心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
3、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20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1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6、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中职)文化程度;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得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考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考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14人。招考人员数量、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槐荫区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考程序
通过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yin.gov.cn/)和公开招考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考信息。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1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20日10:00至 1月2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月20日11:00至1月21日17:00。
(二)个人报名。报名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原件的影印件以“联络员+姓名+手机号”为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jnxldzk@163.com)报名。报名材料打包顺序如下:
(1)《2021年济南市槐荫区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本人手写签名(附件2);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扉页、本人页、索引页)原件;
(4)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高中(含中专、中职)文化程度的提供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5)退伍证(退伍证丢失的,需提供档案材料中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属烈属的,提供《烈士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关系证明材料。属军属的,提供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属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8)《健康承诺书》需打印签字扫描1份(附件4)。
(三)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考人员须及时查看发送报名材料时所使用的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并于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邮箱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打印笔试准考证开始时间,请关注公开招考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
4、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见准考证。
5、考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健康承诺书》(附件4)、《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附件5-表1)、《考前自我健康检测记录表》(附件5-表2)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对应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按照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录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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