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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28人公告

2021-12-06 13:11:3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号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28人公告,2021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28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17:00至12月9日17:00,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17:00至12月9日17:00

为贯彻落实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整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按照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决定从牡丹江市2021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未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中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28人。

二、招聘条件

1.符合2021年7月18日牡丹江市2021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

2.应为牡丹江市2021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未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

三、招聘程序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牡丹江市2021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未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到低至取足名额为止,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2月3日17:00至12月9日17:00。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基层治理等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末位排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4.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放弃考察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选岗。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后,拟聘用人选将在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海林市城乡社区工作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与社区“两委”任期一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被聘用后,参加其他单位或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需先辞职再报考。受聘人员在岗期间享受生活补贴(当地最低工资2.5倍左右)和“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12月10日8:30至17: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海林市城乡社区工作局(林海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原人武部办公楼,电话0453-7116565)领取准考证。

4.面试考点设在海林市子荣小学(海林市友谊街130号),入场时间为12月11日7:50开始入场,8:20后禁止入场。考生应合理规划个人行程,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面试考点,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应凭考前48小时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证明出具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8:00至开考前)。

6.考生需提供面试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和考前48小时内(证明出具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8:00至开考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并对体温进行测量。体温异常或验码异常考生,需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评估,评估后认定为无风险的可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7.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前向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8.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面试候考室时须佩戴口罩。

9.面试前,如有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在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更新面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面试咨询电话:0453-7116565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453-5713369

附件下载: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人员名单

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原标题:【公告】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IpxKrp9_Ypv3R_oC77tTA

(编辑:wangshi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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