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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招聘第三批社會救助協管員3名公告

2023-12-20 16:19:54 社區(qū)工作者考試 http://m.vndl99.com/shehui/ 文章來源: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政府

  【導讀】華圖社區(qū)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政府發(fā)布:2023年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招聘第三批社會救助協管員3名公告,因工作需要,為完善基層民政服務體系,加強社會救助隊伍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效運轉,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2023年第三批社會救助協管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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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為完善基層民政服務體系,加強社會救助隊伍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效運轉,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2023年第三批社會救助協管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鼓樓區(qū)街鎮(zhèn)社會救助協管員。崗位職責:1.協助街鎮(zhèn)做好民政領域社會救助相關工作,特別是低保、低保邊緣戶、特困人員、臨時救助、“救急難”等工作;2.做好區(qū)民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的居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能適應街鎮(zhèn)基層工作、服從單位對工作崗位的安排,熱愛民政工作,具有較強群眾服務意識;

6.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和應用,熟練運用WORD、EXCEL等軟件,善于溝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

7.福州市五城區(qū)(非長樂)戶籍或者在五城區(qū)(非長樂)長期居住并辦理居住證的常住人口;

8.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招聘辦法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前往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98號1號樓4層鼓樓區(qū)民政局辦公室報名。

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崗位報名資格條件。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的各項信息,并對提交的材料及填寫的各項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號碼無人接聽或無法聯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報名材料:

(1)《鼓樓區(qū)社會救助協管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登陸學信網查找學歷在線驗證報告,高中學歷可不提供),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1寸近期紅底免冠證件照2張(其中1張照片貼在報名表上,1張照片背面標注姓名及聯系方式交給審核員);

(5)其他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35周歲及以上的女性應聘者和45周歲及以上的男性應聘者需提供社保繳交證明;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不予報名)。

4.資格初審。由鼓樓區(qū)民政局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資歷條件進行現場審查,初審通過,接收報名材料。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二)組織考試

此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方式。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錄取,若面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確定。

(三)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公示在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招錄考試欄目(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

(四)體檢及聘用

根據考試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需提供福州市區(qū)內三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中心出具的健康體檢證明(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費用自理)和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書。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而產生空缺的招聘名額,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凡在體檢或考察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經核驗個人報名材料真實性和有效性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核驗未通過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分配崗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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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鼓樓區(qū)政務網公示,公示無異議,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區(qū)勞務派遣公司統(tǒng)一管理。人員經費每人每年6萬元(含單位部分五險一金)。辦理用工手續(xù)的聘用人員,如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與原單位存在糾紛或其他問題,由辦理用工手續(xù)的報考者自行負責。

五、遞補

聘用人員在一個月內放棄崗位、辭職或自行離職造成缺額的,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考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委監(jiān)委和社會大眾的全程監(jiān)督。

2.聘用人員接受雙重管理,采取區(qū)民政局為主、街鎮(zhèn)為輔的方式進行崗位管理。由區(qū)民政局統(tǒng)一調配人員力量、安排工作任務和組織業(yè)務培訓,各街鎮(zhèn)負責日常管理。受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相關規(guī)章制度。受聘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由區(qū)民政局和十街鎮(zhèn)共同考核,如考核不稱職或受聘人員受到效能告誡等處分的,將解除勞動關系。

3.如遇其他原因,招聘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鼓樓區(qū)民政局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

原文標題:鼓樓區(qū)2023年第三批社會救助協管員招聘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zlks_mzj_43522/202312/t20231219_4740512.htm

(編輯:liangx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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