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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黃岡紅安縣事業(yè)單位引進專業(yè)人才33名公告

2025-03-05 14:25:59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紅安縣人民政府

附件下載:

1.符合紅安事業(yè)產業(yè)發(fā)展和用人崗位需要的國內部分高校名單.docx

2.2025年紅安縣事業(yè)單位引進專業(yè)人才崗位表.xlsx

3.2025年紅安縣事業(yè)單位引進專業(yè)人才誠信承諾書.docx

4.專業(yè)目錄.zip

為深入推進大別山革命老區(qū)“兩個更好”振興發(fā)展先行區(qū)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精神,中共紅安縣委組織部(下稱“縣委組織部”)、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縣人社局”)組織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引進一批專業(yè)人才,F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進對象、數量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引進對象。符合紅安事業(yè)產業(yè)發(fā)展和用人崗位需要的部分國內高校(詳見附件1)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學位人員;國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或國(境)外QS 2025年排名前200名高校同等學歷人員。

(二)招聘引進數量。計劃招聘引進33人,涉及13個部門20個事業(yè)單位。博士研究生根據人才專業(yè),結合職能職責,雙向選擇事業(yè)單位,招聘引進人數不限。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詳見《2025年紅安縣事業(yè)單位引進專業(yè)人才崗位表》。(附件2,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人員;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全日制高校在讀非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

(6)現役軍人;

(7)已在紅安縣轄區(qū)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8)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等應當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有問題,找老師-

二、招聘引進方式、程序及相關事宜

(一)引進方式

博士研究生崗位采取“公開報名、面談考核、一人一策、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分別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其他崗位采取“公開報名、分類實施、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測試工作根據崗位類別和報考情況,由縣引才工作主管部門或者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二)發(fā)布公告

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hazf.gov.cn/)發(fā)布公告。

特別提醒:本次招聘資格審查、測試、成績查詢、體檢、考察等信息均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公告,請考生持續(xù)關注此網站發(fā)布的信息。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安排

(1)報名:2025年3月6日9:00至4月1日17:00。4月1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2025年3月6日9:00至4月2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初步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2025年4月3日9:00至4月6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繳納50元考試費確認報名,未按期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途徑: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錄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zf.gov.cn/),點擊2025年紅安縣事業(yè)單位引進專業(yè)人才(報名鏈接:http://hbha.pzhl.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仔細閱讀《2025年紅安縣事業(yè)單位引進專業(yè)人才誠信承諾書》(附件3),提交報名申請,按要求和提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含上傳照片,照片規(guī)格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過50kb),提交確認即可。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初審及查詢、打印準考證均通過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zf.gov.cn/)考試報名入口進行。

報名咨詢電話:0713-5283066。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如實、全面、準確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忌鷪竺Y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不真實,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引進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含隱瞞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報名人員與報考單位職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須在報名時提供書面報告。

資格審查內容:

①各崗位年齡條件見《崗位表》,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1日(如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②關于畢業(yè)證、學位證取得時間。應聘人員畢業(yè)時間以畢業(yè)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畢業(yè)的人員,一般不作為2025屆畢業(yè)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聘)用。

③關于崗位所需其他資格證的取得時間。職稱證、職(執(zhí)、從)業(yè)資格證、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證等相關資格證須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具體時間以證書上填寫的時間為準。

④各崗位所需專業(yè)詳見《崗位表》。專業(yè)名稱參考教育部本科、研究生專業(yè)目錄進行擬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yè)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yè),與崗位專業(yè)要求緊密相關的,如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報考。專業(yè)以學歷證書上記載的名稱為準;以沒有學歷證書的雙學位所學專業(yè)報考的,專業(yè)以雙學位證書上記載的所學專業(yè)名稱為準,具體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把握,但同一單位的審核標準必須一致。

⑤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學歷高于報考要求的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和享受相應待遇。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

(四)測試

1.關于開考比例的確定。博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原則上按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崗位,需要相應取消、核減引進計劃,或急需緊缺崗位需要降低開考比例、不設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調整申請報縣人社局備案,并通過紅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調整情況。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10的崗位,加試筆試,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2.發(fā)布測試公告。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確定加試筆試崗位和參加筆試人員,并發(fā)布筆試公告。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不再遞補。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棄權、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測試公告在測試前至少5天發(fā)布,測試(含加試筆試、面試等)時間及相關事宜以測試公告為準。

3.測試內容及方式。

加試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類)》。筆試內容按照《事業(yè)單位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綜合管理類(A類)設置,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時間90分鐘。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4.最低合格線。加試筆試、面試均設置最低合格線。加試筆試劃定最低合格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面試環(huán)節(jié),對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5.計分辦法。加試筆試成績只作為入圍面試的依據,不計入考生總成績?忌嬖嚦煽兗礊榭忌偝煽儭?忌煽兙_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6.成績相同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參加了筆試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未參加筆試的,或筆試、面試成績均并列的,組織加試。

本次測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體檢、簽訂誠信承諾書、考察

各崗位依考生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因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也可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1.體檢(含心理測試)

(1)體檢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組織,體檢醫(yī)院負責做好體檢。

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并按要求進行心理測試。相關行業(yè)有職業(yè)準入規(guī)定的,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復檢申請,報招聘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y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體檢項目,待體檢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2.簽訂誠信承諾書

進入體檢的考生,須簽訂《2025年紅安縣事業(yè)單位引進專業(yè)人才誠信承諾書》(附件3)。不簽訂誠信承諾書,視為自動放棄。簽訂承諾書后,擅自放棄聘用資格,導致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影響單位選人用人的,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將按規(guī)定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疾熘,若發(fā)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也可以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六)公示

體檢(含心理測試)、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忌鲃臃艞壔虮蝗∠赣觅Y格的,可根據需要組織遞補。

(七)聘用和培養(yǎng)

1.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招聘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重點跟蹤培養(yǎng),并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3.本次公開招聘設置5年最低服務期,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三、政策待遇

(一)發(fā)放生活津貼。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人才發(fā)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zhàn)略的若干意見》(黃發(fā)〔2017〕13號)文件規(guī)定,連續(xù)5年分別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1萬元生活津貼。

(二)試用期滿享受相應待遇。對公開招聘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非首次就業(yè)的,由個人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原工作年限可認定連續(xù)工齡,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三)人才安居保障。對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可結合自身需求,按相關規(guī)定申請人才住房、或保障性租賃住房。

(四)實行自由落戶。公開招聘引進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憑聘用通知可直接辦理本人及近親屬紅安城區(qū)入戶手續(xù)。

?(五)優(yōu)先安排子女入學和家屬就業(yè)。公開招聘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紅安縣城區(qū)接受義務教育,不受戶籍限制,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優(yōu)先安排到優(yōu)質公辦學校就讀。配偶可采取調動、推薦安置等多種途徑予以妥善安排。

四、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guī)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中共紅安縣委組織部、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及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均按《黃岡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規(guī)程(2020年版)》(黃人社發(fā)〔2020〕12號)執(zhí)行。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報名電話: 0713-5283066(縣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咨詢電話:0713-5256987(縣委組織部人才辦)

0713-5282432(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紅安縣委組織部

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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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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