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單選題、
甲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決定向上級機關申請復議,要求撤銷處罰決定,但沒有提出賠償請求。復議機關經審查認為該處罰決定違法,決定予以撤銷。對于處罰決定造成的財產損失,復議機關正確的做法是什么?( )。
A 解除查封的同時決定被申請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B 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請人就賠償問題另行申請復議
C 解除查封的同時就損失問題進行調解
D 解除查封的同時要求申請人增加關于賠償的復議申請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行政法?!缎姓妥h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來行政賠償請求的,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罰款,撤銷違法集資、沒收財物、征收財物、攤派費用以及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產,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根據本條規(guī)定復議機關正確的做法是解除查封的同時決定被告申請人賠償相應的損失,不必另行申請復議。此題答案為A
18:單選題、
下列哪項職權不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 )。
A 解釋憲法,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
B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 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xié)定
D 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和命令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憲法。根據《憲法》規(guī)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職權,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是B項
【拓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憲法,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解釋法律; (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六)監(jiān)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和命令; (八)撤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決議; (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十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十三)決定駐外全權代表的任免; (十四)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xié)定的批準和廢除; (十五)規(guī)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制度和其他專門銜級制度; (十六)規(guī)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 (十七)決定特赦; (十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的條約的情況,決定戰(zhàn)爭狀態(tài)的宣布; (十九)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二十)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tài); (二十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單選題、
陳某、王某結婚后購得房屋一套,僅以陳某的名義進行了登記,后陳某獨自將房屋以時價出售給不知情的丙,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 買賣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權未轉移
B 買賣合同無效,房屋所有權已轉移
C 買賣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權已轉移
D 買賣合同無效,房屋所有權未轉移
【答案】C
【解析】陳某、王某結婚后所購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由雙方共同行使支配權,因此陳某無權擅自處分房屋,此合同為效力待定的,需要王某對此合同需要追認。但是丙購房屋是不知情、以合理的價格購買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xù),根據民法上善意取得制度原理買賣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權也已經轉移。《婚姻法解釋(三)》第11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酝跄碂o權請求丙返還房屋。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是C項
【拓展】善意取得,指動產或不動產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轉動產或不動產所有權或為第三人設定其他物權,即使占有人無處分權利,善意受讓人仍可取得動產或不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的制度。
20:單選題、
王某潛入某工廠倉庫盜竊,將倉庫貨物(價值2萬元)扔到院墻外,準備一會兒翻墻出去再撿,偶爾經過此處的劉某發(fā)現該貨物無人看管,遂將其拿走,據為己有。10分鐘后,王某來到院墻外,發(fā)現貨物已無蹤影。對于王某,劉某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 王某成立盜竊罪(未遂),劉某成立盜竊罪(既遂)
B 王某和劉某成立盜竊罪共犯(既遂)
C 王某成立盜竊罪(既遂),劉某成立侵占罪
D 王某成立盜竊罪(未遂),劉某成立侵占罪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刑法。盜竊的既遂還是未遂一般采納失控說,即失主是否喪失對被盜財物的控制。本案中王某將倉庫貨物仍到院墻外已經脫離了失主的控制,屬于盜竊既遂。由于王某和劉某沒有共同盜竊的意思,因此不屬于盜竊罪共犯。劉某非法將他人財物據為已有,數額較大(價值2萬元)構成侵占罪。此題正確答案為C
【拓展】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