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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申論十大熱點預測之北京積分落戶申報 疑點難點看這里

來源: 華圖教育2018-04-12 10:15

申論熱點材料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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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批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將于4月16日正式啟動。積分落戶申報將統一通過用人單位進行,通過互聯網信息系統核驗資格條件、填報各項積分指標,大部分申請人可足不出戶完成申報全程。

申論熱點獨家模擬預測題及詳細解析

【模擬預測題】

【北京首批積分落戶申報時間為4月16日至6月14日,很多人都躍躍欲試,想看看自己符不符合條件,能積多少分?及網友所及,想網友所想,積分疑點難點看下面。】

【條件概括】

積分落戶申報可用“498”概括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積分落戶申報可用“498”來概括,分別指的是4項資格條件、9個積分指標和8個經辦步驟。

4項資格條件是指,申請人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且無刑事犯罪記錄。4項條件缺一不可。

9個積分指標分別是指: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指標、合法穩(wěn)定住所指標、教育背景指標、職住區(qū)域指標、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指標、納稅指標、年齡指標、榮譽表彰指標、守法記錄指標。

8個經辦步驟包括了系統注冊、關聯單位、積分填報、確認提交、數據比對、查看初核結果、復查及現場審核、發(fā)布及公示。

【官方答疑】

關于填報準備

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應該提前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官方解答:用人單位應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積分落戶服務專欄”注冊。

申請人以租賃住所積分的,應及時在北京市住房租賃監(jiān)管平臺備案房屋租賃合同;以國內學歷學位積分的,應登錄教育部學歷學位中心網站查看本人學歷學位備案信息是否與紙質證書和身份證信息相一致,一致的需獲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碼”和“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不一致的應及時進行學歷學位認證;以“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指標”投資、就業(yè)要求積分的,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在市科委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積分落戶管理信息系統同步填報相關信息,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出資成立的企業(yè)繳納稅金情況積分的,應準備好該企業(yè)在京國稅、地稅納稅證明(文書式),并在“北京市企業(yè)登記信息查詢系統”提前查詢打印出資情況備查。

關于系統注冊

申請人在積分落戶申報系統注冊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官方解答:申請個人也需要先在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平臺”注冊,注冊后選擇進入“積分落戶”業(yè)務即可。如果申請人在選擇進入“積分落戶”業(yè)務時被系統提示“不滿足積分落戶資格條件”,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則可能是由于以下一項或幾項原因造成的:一是未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證,二是已超過退休年齡,三是在京繳納社會保險未滿7年。

關于積分賦權

北京能否通過積分賦權來解決外來人口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難題?

官方解答:居住證制度和積分落戶制度實施后,本市有關部門也將加緊研究,根據北京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和申請人規(guī)模、積分等具體情況,對通過居住證積分制度解決外來人口子女在京上學和中高考等公共服務問題進行研究探索。

關于指標設置

北京積分落戶細則規(guī)定的條件是否會比廣州、深圳和上海更為嚴格?

官方解答:北京作為首都,戶籍政策的復雜性、面臨的人口壓力都遠大于其他城市。積分落戶目前的制度設計和指標解釋,經過多輪研究論證和修改完善,既貫徹落實了中央要求,又符合北京現階段發(fā)展要求。

而實際上,在很多指標的設置上,注重了把握寬嚴適度、以人為本,如“在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這一資格條件,允許申請人存在不超過5個月的補繳記錄;2017年1月1日以前在京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連續(xù)繳納社保年限認定計算等,整體來看,北京積分落戶的條件并未表現得更嚴格。

關于積分復查

為何絕大多數積分指標不安排復查?對自動比對結果有異議怎么辦?

官方解答:本市各部門基礎數據較完備,為減少申請人和用人單位不必要的奔波往返,提高審核效率和精準度,大部分積分指標信息將通過系統直接比對得出結果,沒有人工參與,因此不再安排積分復查。對系統比對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相應的職責部門反映。

對于合法穩(wěn)定住所指標自有住所信息、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指標獎項信息和榮譽表彰指標榮譽稱號信息,由于情況比較復雜、涉及國家部委事權,為保證核查結果準確,所以安排復查環(huán)節(jié)。

關于重新申請

今年沒有取得落戶資格 明年還能重新申請嗎?

官方解答: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當年未達到落戶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個資格條件,還可重新申請。屆時,申請人只需登錄在線申報系統查看上一年度申報信息,選擇更新其中需要變更的內容,未變更的信息將保留上一年度填報的內容,只需點擊確認即可。

關于居住指標

什么樣的住所可按租賃住所積分?借住在親友家可否進行填報?

官方解答: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xù)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年限計算,但在申報系統中仍要完整準確填寫各階段住房信息,以便計算積分。

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賃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jiān)管平臺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公租房的承租人和共租人應與產權單位簽訂租房合同并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平臺備案。借住親友家,未按規(guī)定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的,不能按租賃住所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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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申論十大熱點預測北京積分落戶 編輯: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