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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考申論聚焦:江歌案陳世峰一審被判20年

來源: 華圖教育2017-12-20 15:20

申論熱點材料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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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2月11日開始,“江歌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開始庭審,12月20日下午,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被殺一案于東京地方裁判所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一審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案陳世峰被判20年

申論熱點獨家模擬題及詳細解析

【模擬題】

【兩年間,三個年輕人在東京相遇、結識,未料到成為一場致命邂逅,江歌案一審陳世峰被判20年,網友關心的一些后續(xù)問題是什么呢?】

如果江母對審判結果不滿,是否可以在日本的法律程序中再上訴?

當事人是日本的檢方和被告陳世峰方面,對審判結果只有檢方可以提起上訴。所以江歌媽媽作為遺屬是沒有辦法再上訴的。如果最終判決結果在15年以下,那么遺屬可能會得到檢方的同情,檢方如果對結果不滿,他們可以提起上訴。但是如果最終判決結果在15年以上,比如說18年,那么檢方是不會去做出上訴的決定。

在中國能否對陳世峰發(fā)起民事訴訟爭取賠償金?

由于陳世峰是成年人,父母在中國財產不會涉及到賠償的范圍。

在陳世峰服刑結束后,他作為外國人會被入管局強制遣返回國,當他被強制遣返回國后,在他回到中國后一般來說日本法院的民事賠償的判決是否還有效呢?這個很難說。通常是在日本在判決在中國是沒有任何效力的。

庭審最后一天,辯方律師一直強調劉鑫作證的內容是假證,是虛偽的內容,他說檢方不應該相信劉鑫的證詞。但證人究竟是不是做偽證這個很難去判斷,所以證人去被追究偽證的責任通常是不會發(fā)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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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江歌案陳世峰被判20年 編輯:華圖教育